東北大論集 第319981130日)

  

《乾隆甲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真偽辨

 

石 雷

  

  近年關於《乾隆甲戍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簡稱甲戍本)的真偽問題﹐中國大陸紅學界爭論得十分激烈。挑起這場爭論的歐陽健先生發表了一系列論文﹐最早於1991年第三期《明清小說研究》上發表《重評胡適的(紅樓夢)版本考證》﹐挑起了這場真偽辨的爭論。接著﹐歐陽健先生又先後發表了《脂本辨證》(1)﹑《脂本辨考》(2)﹐《脂批偽證辯》(3)﹐《脂本年代辯析》(4)﹐後來這些論文先後收於歐陽健先生的《紅樓新辯》(5)和《紅學辯偽論》(6)兩本書。在歐陽健先生的論文中﹐他斷定甲戌本是1927年才出現的偽書。針對歐陽健先生的論點﹐持相反意見的學者紛紛著文反駁。僅《紅樓夢學刊》1993年第3﹑4期就發表了一系列文章。對於這場爭論﹐日本的《中國古典小說研究》第二號(7)作了介紹﹐刊載了歐陽健先生的《胡適新紅學的體系和悲劇》以及伊藤洪二先生的書評《歐陽健〈紅樓新辨〉》。這場論爭雖然歷時數年﹐但還有一些問題亟待澄清。

  論爭圍繞著甲戍本一個版本的真偽問題﹐而涉及的卻是對迄今大半個世紀的新紅學以及當代紅學的學術評價問題﹐其中還關涉到胡適先生的人品問題(作偽)﹐因而非同小可﹐具有嚴重的性質。甲戌本是《脂硯齋重評石頭記》的抄本﹐因抄本上有至脂硯齋甲戍抄閱再評的字樣﹐而甲戌為乾隆十九年(1754年)﹐故胡適先生定名為《乾隆甲戌脂硯齋重評石頭記》。此本殘存十六回﹕第一回至第八回﹐第十三回至第十六回﹐第二十五回至第二十八回﹐共四冊。原為劉銓福舊藏﹐後歸胡適所有﹐現藏美國康乃爾大學圖書館。此書有香港友聯出版社﹐中華書局上海編輯所﹐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古籍出版社﹐中華書局古本小說叢刊等影印本。胡適先生對於甲戌本的價值極為肯定。他說﹕

民國十七年二月﹐我發表了一篇一萬七八千字的報告﹐題作《考證紅樓夢的新材料》。我指出這個甲戌本子是世間最古的《紅樓夢》寫本﹐前面有《凡例》四百字﹐有自題七言律詩﹐結句雲字字看來皆是血﹐十年辛苦不尋常。都是流行的抄本刻本所沒有的。此本每回有硃筆眉評夾評﹐小字密書﹐其中有極重要的資料﹐可以考知曹雪芹的家事和他死的年月日﹐可以考知《紅樓夢》最初稿本的狀態﹐如第十三回作者原題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後來姑赦之﹐才刪去天香樓事﹐少卻四五葉。評語裡還有不少資料﹐可以考知《紅樓夢》後半部預定的結構﹐如雲琪官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二十八回評)﹐如雲紅玉(小紅)後有寶玉大得力處(二十七回評)﹐此可見高鄂續作四十回﹐並沒有雪芹殘稿本作根據。(8)

幾十年來﹐不只是胡適先生一人﹐可以說整個紅學界對曹雪芹身事及《紅樓夢》成書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甲戌本和其他脂評本的基礎上的。一旦甲戌本和其他脂評本被指為偽書﹐那麼﹐這大半個世紀的紅學﹐包括五四新紅學和當代紅學﹐就從基礎上動搖了。可見這場論爭的性質何其嚴重。

  歐陽健先生指甲戌本為偽書﹐列舉了那些證據呢﹖《胡適新紅學的體系和悲劇》一文列舉了三條﹐其一﹐胡適隱瞞了甲戌本的來歷﹐這隱瞞是出於加強他的自傳說的學術私心。其二﹐甲戌本第十六回有一條脂硯齋批語指趙嬤嬤為文忠公之嬤嬤文忠公是傅恆的謚號﹐按歐陽健先生的說法﹐傅恆卒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七月﹐謚文忠﹐那麼這條脂批﹐則必在乾隆三十四年之後﹐這就足以證明﹐脂硯齋決不是作者同時代人﹐脂硯齋的批語也不會是作者寫作同時加上的。其三﹐甲戌本字沒有缺筆﹐是康熙皇帝玄燁的名諱﹐康熙朝以降至清末﹐均要避諱﹐甲戌本不諱字﹐足證是民國以後的本子。對於歐陽健先生的指證﹐大陸紅學界發表了許多辯駁的文章﹐現僅就那些辯駁文章尚未談到﹐或談而未深的地方﹐略申自己的意見。

  關於甲戌本的來歷問題﹐胡適先生的確隱瞞了賣書人的姓名﹐但隱瞞了賣書人的姓名﹐不等於隱瞞了書的來歷。此書的來歷﹐胡適先生一九二八年說﹕去年(1927年)我從海外歸來﹐便接著一封信﹐說有一部抄本《脂硯齋重評石頭記》願讓給我﹐我以為重評的《石頭記》大概是沒有價值的﹐所以當時竟沒有回信﹐不久新月書店的廣告出來了﹐藏書人把此書送到店裡來﹐轉交給我看﹐我看了一遍﹐深信此本是海內最古的《石頭記》抄本﹐遂出重價把此書買了。(9)賣書的時間﹐地點十分清楚﹐而且因為有新月書店的廣告﹐藏書人才知道新月書店,才把書送到店裡,胡適先生才可以看到這甲戌本 。胡適先生接著對此書的來歷作了認真的追尋﹐他根據此書上的題識﹐指出此書的原藏者是同治時期著名藏書家劉銓福。後來潘重規先生還根據王秉恩先生日記手稿第二十九冊﹐即光緒二十七年(1901年)二月初十日一葉附有的一張朱絲欄箋﹐箋雲聞此稿廑半部﹐大興劉寬夫位坦得之京中打鼓擔中﹐知道了此書先為劉寬夫所得﹐後才傳給自己的兒子劉銓福。(10)甲戌本的來歷﹐至少可以追溯到劉寬夫﹑劉銓福父子﹐決不是胡適先生偽造﹐或胡適先生同時的別人偽造而胡適先生出于私心加以利用的。歐陽健先生斷言此書是民國年間偽造的﹐首先就必須證明此書書尾清朝劉銓福癸亥(同治二年﹐1863年)跋﹐戊辰(同治七年﹐1868年)跋﹐以及乙丑(同治四年﹐1865年)青士﹐椿餘跋全是假的﹐此書所鈐的劉銓福的印章也全是假的﹐僅僅在賣書人姓名上作文章﹐僅僅根據這一點來指證胡適先生有意隱瞞書的來歷﹐多少給人一種慾加之罪﹐何患無詞的感覺。

  胡適先生的確隱瞞了賣書人的姓名﹐但是多少年來沒有人對此提出質疑﹐因為讀書人都知道﹐賣書不是一件值得張揚的事情﹐尤其是賣掉家藏的珍本秘籍。胡適先生隱其姓名﹐舊時一般讀書人都可以理解。古代藏書人最耽心的大概是他千辛萬苦收藏的珍本在他死後被後人賣掉﹐明代藏書家祈承(字爾光﹐自號曠翁)在自己的藏書上鈐有印記曰﹕澹生堂(祈的堂號)中儲經籍﹐主人手校無朝夕。讀之欣然忘飲食﹐典衣市書恆不給。後人但念阿翁癖﹐子孫益之守弗失。明末清初藏書家萬貞一的藏書印說得更為激切﹐其印曰﹕吾存寧可食吾肉﹐吾亡寧可發吾﹐子子孫孫永勿粥﹐熟此自可供饘鬻。(11)胡適先生不願披露賣書人姓名﹐其苦衷是不難體諒的﹐哪里像歐陽健先生所猜度的那樣有不可告人的用心。

  關於甲戌本第十六回一條側批指趙嬤嬤為文忠公之嬤﹐歐陽健先生說文忠公傅恆卒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死後才獲得文忠公諡號的﹐這足以證明脂硯齋不是作者同時代人﹐脂硯齋的批語也不是作者寫作同時加上的。(12)歐陽健先生在幾篇文章裡多次重申這個證據﹐他自認為是一個鐵證。然而﹐就其說法本身﹐就有兩點硬傷。其一﹐甲戌本第十六回上根本就沒有這條側批(見附圖一),這條側批見于"庚辰本"(見附圖二)。因此﹐根據這條側批指證甲戌本為偽書﹐簡直有點指鹿為馬。其二﹐傅恆的卒年不是乾隆三十四年(1769)七月﹐而是乾隆三十五年(1770)七月。《東華錄》卷七十二﹐乾隆三十五年七月丁已諭﹕太保﹐大學士﹐一等忠勇公傅恆﹐……詎自五月以後﹐病勢日益加劇﹐漸成不起﹐……今聞溘逝﹐深為震悼。所有衾襚之屬﹐業經從優頒賜。似此鞠躬盡瘁﹐允宜入祀賢良祠﹐並賞給內帤銀伍仟兩治喪並著戶部侍郎英廉經理其事﹐朕乃親臨奠醊。其應得恤典﹐著該部察例具奏。尋賜祭葬﹐謚文忠。《清史稿》卷十三高宗本紀四﹕乾隆三十五年丁已﹐......太保大學士傅恆卒。乾隆三十四年七月傅恆仍健在﹐還在云南指揮平叛。這似乎是不應有的疏忽。

  談到甲戌本和其他脂評本上的批語﹐批語者和加批的時間,首先要弄清兩個事實。第一甲戌本和其他脂評本一樣都是過錄本﹐我們說他是甲戌本﹐是指它的底本是甲戌定本﹐現存甲戌本的抄錄時間要比甲戌年晚﹐這從正文批語的大量錯字﹐批語與正文位置的不相配合﹐以及有抄寫時脫失的文字﹐等等情況可以看出。甲戌本如此﹐庚辰本以及其他脂評本也如此。因此﹐甲戌本上的批語﹐不一律是甲戌年批上去的﹐其中也有後來陸續加批上去的﹐甲戌本眉批中就有署時壬午(乾隆二十七年)﹐甲午(乾隆三十九年)的批語﹐庚辰本上的批語也不是只有庚辰年的批語。第二﹐我們稱脂評本﹐也並不是說抄本上的說有批語都出自脂硯齋一人之手。甲戌本第二回有脂硯齋眉批曰﹕余批重出。余閱此書偶有所得﹐即筆錄之﹐非從首至尾閱過﹐復從首加批者﹐故偶有復處。且諸公之批﹐自是諸公眼界﹐脂硯之批﹐亦有脂硯取樂處。後每一閱﹐亦必有一語半言加于側﹐故又有于前後照應之說等批。可見與脂硯齋同時加批的還另有其人。諸公決非一人。甲戌本批語的署名﹐除脂硯齋外﹐還有畸笏叟﹐松齋﹐常村和梅溪。庚辰本批語的署名﹐還有鑑堂﹐綺園﹐玉藍坡等。這些批者﹐有的與脂硯齋同時﹐有的則在脂硯齋之後。比如鑑堂﹐就有學者懷疑他是道光以後的李秉衡(1830~1900)(13)弄清以上兩個事實﹐就會明白﹐脂評本上沒有署名的批語不能肯定都是脂硯齋的批語﹐歐陽健先生不加考證即坐實庚辰本第十六回側批文忠公之嬤嬤是脂硯齋批﹐顯然是過于匆忙。而因為抄本上有乾隆三十五年七月以後的批語﹐就指證它是偽書﹐顯然是不顧抄本的基本事實。關於文忠公之嬤這條側批﹐學者們早就注意到了﹐並進行了研究﹐(13)但誰也沒有因此而懷疑庚辰本是偽書﹐因為誰都知道脂評本的這個基本事實。

  認定甲戌本是偽書的最強硬的證據是甲戌本不諱字。其卷一第四葉b面第二行說些雲山霧海﹐神仙玄幻之事﹐卷一第十葉b面第九行此乃玄機﹐不可預洩者﹐第十一行玄機不可預洩﹐卷二第九葉a面第八行悟道參玄之力者﹐四個字皆不缺筆。字犯了康熙皇帝玄燁的名諱﹐清朝避諱極嚴﹐這不諱字﹐歐陽健先生就斷定它的抄錄時間不在清朝﹐而是在清朝以后的民國年間。這個不諱字﹐大概是歐陽健先生懷疑甲戌本的起點。他著文說﹐他對甲戌本產生動搖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甲戌本不避康熙皇帝的名諱﹐(14)他認為由諱字鑒別版本時代絕無例外(15)。

  對于歐陽健先生的觀點﹐本人不敢苟同。我注意到中國大陸紅學界還沒有人指出版本實物證據﹐證明小說版本在諱字上的疏忽之處﹐因而也未能使甲戌本偽書說偃旗息鼓。

  我讀小說版本不多﹐但偶爾也曾見到過在諱字上有疏忽之處﹐不妨試舉二例﹕

  其一﹐嘉慶九年(1804)和興堂刊本《婆羅岸全傳》(16)第二十回第十四頁b面第八行又詩二首詠這智玄和尚道字不缺筆(見附圖三)﹐沒有避康熙皇帝玄燁的名諱。同一回中﹐智玄的法號出現了四次﹐前三個皆缺最後一筆﹐但第四個卻忘缺筆。

  其二﹐嘉慶十四年(1809年)本堂藏板《希夷夢》(17)第十八卷第十二頁b面第四行施績﹐權弘為副字不缺筆﹐也沒有異寫(見附圖四)﹐沒有避乾隆皇帝弘曆的名諱。刊者也並非不知道要避諱﹐同書第二十二卷第十八頁b面第五行就將字寫成字﹐可見不謹慎的情況是偶有發生的。

  任何道理都不能說得絕對﹐真理向前跨進一步便成為謬論。諱字﹐是中國歷代王朝為維護其皇權的至高無上的神聖權威而制定的文化法規﹐也是中國文化的一種特殊現象。各朝各代的諱字不同﹐這就為我們鑒定版本刊刻年代提供了依據。但我們在根據諱字來判定版本年代的時候﹐還是要十分小心﹐一定還要參照別的方面的證據。常常有這樣的情況﹐改朝換代之際﹐由舊朝入新朝﹐有時還避舊朝的諱﹐例如清初小說(《隋史遺文》)還有避天啟皇帝朱由校﹐崇禎皇帝朱由檢的﹐將寫作﹐大概是一種習慣的慣性。假若根據它諱﹐就斷定它是明刻本﹐豈不大錯。有諱字可據﹐須要小心﹐若將道理逆推﹐某書沒有避諱某朝的諱﹐就斷定某書不是某朝刊刻的書﹐那就更有可能出錯了。社會現象十分複雜﹐朝廷法令是一回事﹐執行又是一回事﹐令行禁止只是理想的境界﹐實際社會往往有令不行﹐禁不止的情況。例如清朝嚴令禁止淫詞小說﹐雍正二年奏準﹐凡坊肆市賣一應淫詞小說﹐在內交與都察院等衙門﹐轉行所屬官弁嚴禁﹐務搜版書﹐盡行銷毀﹐有仍行造作刻印者﹐系官革職﹐軍民杖一百﹐流三千里﹔市賣者杖一百﹐徒三年﹐買看者杖一百。該管官弁﹐不行查出﹐按次數分別議處﹔仍不許借端出首訛詐。(18)乾隆三年﹐朝廷又重申這個禁令。應當說這個禁令不但十分嚴厲﹐而且量罪處罰又十分具體﹐其威懾力可想而知。可是我們卻不能根據有這個禁令﹐就斷定雍、乾兩代沒有淫詞小說的造作刻印者﹐市賣者和買看者。禁令再嚴﹐總會有漏網之魚。諱者的情況亦然﹐在通俗文化圈內﹐疏于校勘的小說出現少數不諱的情況﹐實在不是什麼值得驚訝的事情。

  綜上所述﹐我認為所謂甲戌本偽書說是缺乏證據的﹐所提出的證據有的是臆想的﹐有的則是軟弱的。我還是同意胡適先生的鑒定﹐甲戌本是世間最古的《紅樓夢》寫本。